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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报指出,依法理性、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,是每名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利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鼓励支持党员、群众参与监督,依规依纪依法反映问题。但个别人背离信访举报本质,故意捏造、歪曲事实,违反党纪国法,触碰道德底线,不仅干扰组织视线、浪费办案资源、挫伤党员干部积极性,更败坏社会风气、破坏政治生态。对这起诬告陷害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,目的是释放严查诬告陷害行为、坚决向诬告陷害者亮剑的鲜明信号。
通报强调,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倡树“组织为干部负责,干部为事业负责”的导向,加强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营造,让诬告陷害者成为人人喊打的“过街老鼠”,旗帜鲜明为干事担当者“主持正义”“撑腰壮胆”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法意识,正确行使监督权利,始终相信组织、依靠组织,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、有根有据反映问题,自觉抵制歪风邪气。
通报要求,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牢固树立“为担当者担当,为负责者负责”的执纪导向,严格落实省纪委《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(试行)》,对诬告陷害行为坚持“零容忍”,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,坚决打击、绝不姑息,真正让恶意中伤、诬告陷害、别有用心的人受到惩戒、付出代价。加大澄清保护力度,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、消除影响,让他们放下包袱、轻装上阵,努力营造激浊扬清、正气盎然的干事创业氛围。